河北省省直机关2007年招录公务员
简 章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省人大、省建设厅、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系统等27个省直部门招考录用708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招录对象是: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非公务员身份、非现役军人身份人员;2、国内高等院校2007届全日制普通类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招录条件是: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至1989年3月1日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的标准;6、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附后);7、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有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两种办法。每人只能采用一种报名方式,并只能报考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
航海航空类的可以考省一级的,但是专业受限制,且要求工作经验(国家公务员考试)
国税一般都是县里的,要大专以上学历
自考本科,专科生机会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