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丢失第三联记账联,可以复印存根联记账;2、作废发票只要第二联发票联在可以作废。但可能存在税务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丢失发票记账联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限期改正,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