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协议有怎样的效力?

2025-04-04 19: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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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仲裁调解协议达成后,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但是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因此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回答2: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与自行和解不同,仲裁调解协议送达生效后,不得反悔,具有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