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为抵押的该房地产项目中尚未出售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不可以购买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承销机构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应与项目现场公示的房价一致,不得一房两价,不得以第三种形式拆分购房款,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不得出现所谓“工抵房”、“抵账房”等商业宣传,不得制造虚假供求信息、捏造或者散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不得变相捂盘惜售,扰乱市场秩序。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治理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乱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扩展资料:
商品房委托销售的相关要求规定:
1、承销机构不得变相收取购房人佣金,不得通过第三方价外加价,向购房人收取“团购费、入会费、诚意金、服务费、电商费”等除预订款、预付款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费用。
2、承销机构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应纳入购房人的总房款,且购房人所支付的用于购房的总价款应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总房款一致。
3、承销机构要严格落实我市调控政策,并书面告知购房人相关政策,严禁故意误导、诱导、欺骗、强制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规避限购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住建部-关于规范全市新建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的通知
苏宁悦城工抵房是指开发商因欠材料款、工程款等以房子作价折顶给别人的房子,该类房子若是产权齐全的话可以购买、相对来说价格略微便宜;
参看购买该类房子需要提供的手续:房屋的总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购房买卖合同、发票、确权审批表、房屋坐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