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一个纠纷盛行的时代 公民应当有充足的维权意识,我认为 为了避免对方贴标语骂人的证据 灭失应当先行保存对方侵害受害人人格尊严 公然侮辱受害人的证据在证据客观确实充分的情形下 才是 受害人依法维权追究对方相应责任的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