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社保卡还没有发,临时用的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需要领卡后手工报销。我只知道如果报销药费的话需要留下底方和收据,那么收据上注明“无自费”的检查项目,例如B超等等,这些可以直接凭收据报销吗?还是也要找医生另开什么证明才能报销?
农保的报销程序是:
1.在县外就医治疗办理报销程序
在县外就医治疗时,可自主选择公立医院治疗,出院时需备好发票(原件)、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总清单,以上凭证须盖有医院印章。产妇需出示医学出生证明,补偿对象凭以上材料及个人身份证、医疗证、户口簿前往本中心核实后补偿。若身体未康复或行动不便,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供患者个人和伤口清淅影像资料(手机录影或照片)。
2.县内住院补偿的程序
县内住院补偿的程序是:自主选择本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入院24小时内持患者身份证、医疗证、户口簿到所入住医院合作医疗报账中心登记,出院时直接报销。
3.如果在住院起的24个小时内,没有去登记,就不能报销吗?
如果在24小时内没有去登记,按市卫生局农合办的规定,新农合医保系统中,自动锁定,不能进行登记和报销,若要给予报销,医院必须办理有关申请审批手续,手续和过程比较麻烦,还有所有药品费用清单必须重新录入,给医院增加不少困难,但为了农民能得到补偿,还是可以有补救的办法,能得到报销,希望群众看病时能带齐有关证件提交给医院,这样才能给双方减少不要的麻烦。
一、医院直接报销
参合人员在慈溪市内定点医院、宁波市级定点医院以及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眼科医院、宁波明州医院、余姚惠爱医院、鄞州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一三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等实时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在入院48小时内凭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及时办理参合信息登记,出院时可直接结报(意外伤害和参加商业保险的可除外),外伤病人、参合孕产妇须提供下列二第7、8款资料,未在48小时内办理参合信息登记的不予结报。
二、市外手工报销
1、住院收费发票,单次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含符合规定要求加盖原始发票留存单位公章的发票复印件),由市医管中心报销。单次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下的到病人户籍所在镇、街道结报服务点办理报销。
2、病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病人医保卡。
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跨年度住院的需分别提供各年度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5、出院小结(记录)。
6、按规定需提供相关的检查报告单或病历证明。
7、外伤病人须提供已通过调查核实的《外伤调查核实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如司法调解书、责任认定书、法院判决书、保险公司保单和理赔单等;其他商业保险先行赔付的同时提供保险公司保单和理赔单。
8、参合孕产妇报销应提供婚(孕)前医学检查证明(持再生育证明除外)、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9、须提供村(社区)盖章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因病就诊情况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村(社区)盖章的《医药费用报销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