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