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交强险保险公司不给赔偿。
在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醉酒驾车在交强险条款中属于除外责任,按照条款是没有赔的;但条款中解释和司法解释含糊不清,这一部分争议很大,如果起诉的话,有可能有赔,因为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法官都判了保险公司赔偿。
正常是不能赔偿的。
得不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