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太破太旧,不需要重新办理。由户主持本人身份证和原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即可。
办理流程
(一)由户主或户内成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出丢失补领书面申请。
(二)经户籍内勤民警核准后补发,原 《居民户口簿》找到的,应当及时交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公民因《居民户口簿》破旧无法使用,申请换发的,户籍内勤民警应当给予换发。
扩展资料: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一、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