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提供劳动关系有效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一、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离职日止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如没缴社保可主张用人单位为你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
二、扣你工资,工资提成口头说的,你要提供证据有难度,如果你能提供有效证据,则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扣你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劳动关系 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
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1、克扣工资违反劳动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