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赠予给某一方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在婚后得到的一方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在没有特别指定是赠予一方子女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财产进行分割的。
看赠予时的约定,是给一方的,还是双方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双方的,那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内父母赠予一方的房产,离婚时另一方应该是没有权利分这套房子的,具体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
如果实施贵重物品,当然人家可以要回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