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哥们~~不想打击你,但是除了你重新报考从大一念起外,没别的办法了。你在上学期间,仍由你的父母为你提供生活保障,所以在法律上他们是你的合法监护人,当时他们的行为符合所有的法律条例,你找学校也没用的。签字的那时起,你的学籍已被核销。而你当时已经大二,已超出义务教育的范畴,你的父母完全有权利不让你继续上学。虽然是家境的原因,但是很遗憾,没办法~ 真的想继续深造,就重新报考,重头开始吧~~ 最后送你句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