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牛顿冷却定理,我们可以知道物体在空气中的冷却速度与物体温度与空气湿度之差成正比,设尸体的温度为T,周围环境温度为Q,比例常数为r,时间为t.人体恒温37℃。
那么我们可以列式:
(其中r是常数)
分离变量并求解得:代入初值条件
,可求得
,于是得该初值问题的解为
因为法医于晚上8:20赶到凶案现场,测得尸体温度为32.6℃;一小时后,当尸体即将被抬走时,测得尸体温度为31.4℃,所以有:
将 其 代入有
解得
于是我们可以判断出死者大概是在晚上8:20分的前的3个小时死亡的。所以谋杀案大约发生在下午5:20分左右。而张某下午一直在办公室上班,并且下午五点打完电话才离开办公室的,从办公室到凶案现场需要五分钟,也就是说张某在离开办公室后可以再五点五分赶到凶案现场左作案,也就是在谋杀案的发生时间之前,所以张某的不在凶案现场的证言不能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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