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调解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两种理解。一是签字生效说。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手印的时间应是当调解书生效的时间,当事人一旦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手印后,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当事人不能再对调解内容反悔。二是送达生效说。认为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才发生法律效力,送达前当事人有反悔权。不过一般而言,签字生效之后拒绝签收,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