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DM 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同的目标和目的。开始,TDM 的目标就是整个交通系统管理的目标,即增加现有交通设施的效率和运输能力、控制当地交通拥挤的增长。20世纪80年代在环境保护的推动下,TDM 又有了新的目标,即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单人驾乘、鼓励使用公共交通。1990年的“清洁空气法案修正案”(CAAA)把TDM 作为控制大范围空气污染的措施,1991年ISTEA 法案将TDM 作为区域拥挤管理的工具。
从美国20多年来TDM 的实施可以看到:1.TDM 在日益增加的交通管理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实施的很多法规中成功地采用了TDM计划来限制因新公司或商业开发产生的新的出行。交通缩减条例(TROs)也要求所有新上大项目都要考虑采取TDM 措施。2.TDM 计划在缓解市区交通拥挤方面显示了巨大威力。基于公司的TDM 计划有助于减轻局部拥挤、减少交叉口延误及停车场出口延误等。而TDM 措施与当地交通规划管理的结合将有助于缓解交通拥挤。TDM 作为一种“平息交通”的措施,在减少不必要的交通量、控制在居民区内超速驾驶及增加行人的安全性等方面是非常有效的。高乘载率汽车(High Occupancy Vehicle,HOV)专用车道在一般条件下都是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近20年来已经推广到美国20多个大城市。1991年的“多式表面运输效率法案”(ISTEA)将HOV 专用车道作为交通拥挤管理规划中的强制措施,有些大城市正在计划扩大原来的HOV 专用道路网。3.“市场机制”对于强化交通需求管理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通过收费来控制对道路空间需求的“拥挤收费”和个人驾乘者进入服务水平高、可节省时间的快车道的“价值收费”,后者已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4. 先进的交通信息与通讯技术可以强化与促进交通需求管理系统的实施。 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建设部就认识到了TDM的思想在解决交通拥挤问题方面的重要性。制订TDM的主要目标为:通过减少产生出行的活动而减少出行总量;通过改变交通方式和有效地使用机动车来减少车辆交通;将交通在时空进行分散。在建设部、公安部和交通部的联合支持下,各个城市在“减少道路交通拥挤法案计划”指导下,都引入了TDM 解决城市交通问题。1996年12个城市试点进行“减轻交通拥挤的样板工程”。由于ITS技术的发展,尤其是ETC 技术在道路收费中的技术已成熟,可以引入经济措施,目前已有几个城市引入一些严格的措施来限制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