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制定机关和系统年度工作规划及长远规划;负责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访、保密、保卫、调研、宣传、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税收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
2.税政制度科
负责国税系统征收管理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的制度、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等工作。
3.执法监督科
负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征管质量考核、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重大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以及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收征管中的司法工作。
4.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办理出口退税的审核、报批等管理工作。
5.财务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本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经费收支预决算,办公预算经费的申领和划拨;负责基建项目的报批工作,组织对基建竣工项目的决算审计;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内部审计以及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负责机关、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6.档案管理科
负责文书档案、征管档案、财务档案的管理,以及档案管理方面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等工作。
7.人事科
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录用、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教育科
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评比表彰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
9.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10.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指导工会、青年、妇女以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12.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弋江区境内的税源管理。
13.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镜湖区境内的税源管理。
14.税源管理三科
负责镜湖区境内的税源管理。
15.税源管理四科
负责鸠江区境内的税源管理。
16.税源管理五科
负责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的税源管理。
17.税源管理六科
负责三山区境内的税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