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以应届生报考。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不影响您应届生身份,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主要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基本要求和情况,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
需要明确这一点,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已签署就业协议但并未报到的,可和公司协商解约,明确到时候能够重新进行派遣即可。但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算是落实工作了,不能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扩展资料: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应届毕业生指: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
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方协议
首先,通俗来说应届生也可以说是当时期最新的一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并不影响到个人的应届生身份,因为它不是劳动关系中个人与用人单位正式的约束性文件,只有你签了三方后,离校了学校发了报到证,然后你在规定的时间内去那个单位报道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三方协议就正式失效了,这样一来就算是毕业当年,在各种考试报考时,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所以你在秋季或春节校园招聘时已经签了三方协议的,还可以报考当年的公务员,然后通过了考试,只要在未去单位报道前,可以按照约定的协议内容友好地和原单位解除三方协议,重新签订。 而在离校时还未就业,还处于择业期内(一般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就业主管部门的同学,也可按应届生身份对待。有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公布的某些公务员录取公告内,某些人员的原就业单位是:XX学校XX年毕业待业,这很有可能就是毕业未选择就业,保留应届生身份全力备考公务员。但是一些岗位有特别要求,限制了必须是当年的毕业应届生,这样择业期内的同学也不能报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