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领用
依据《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的相关规定:企业将自已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条件。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帐;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产品
2。赠送的
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法上要求视同销售的,会计法2种办法都可以的,就要看你的具体情况了,如果为了核算方便,就用视同销售的办法,因为财税局第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是要调整的,不如现在就视同销售简单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自产货物自用和赠送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处理
领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赠送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自己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赠送要看怎么赠
借:销售费用(或是增加主营业务成本等等)
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