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私自改我已经签过的购房合同的内容怎么办?

2025-04-07 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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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买卖合同肯定比原协议多出了许多条款。但新老条款上不能有矛盾之处。新增的条款双方能协商一致,则没事;若有异议不能达成一致,则不签、签不成合同就是了。此种情况下,谁也没有违约责任(指违反了原协议),双方退到原始状态,权当没有签过协议。若新合同与老协议条款上有矛盾之处,而且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那谁违反了老协议约定。对方可追究他的责任。例如要求赔偿或补偿。

回答2:

只是差了一个月,还没有必要这么上火吧!大姐!

如果十月三十一日还不能交房,我看他们如何改动了!合同上面已经有了你签字画押,想要重新整一本合同那就费劲了吧!

另外,你手里怎么没有合同呢?这是最常识的东西了,你四月就签订了合同, 而接近半年的时间里,你自己手里没有合同?二银行有一本合同证明就办理贷款了,这五个月贷款应该已经办理完毕了吧?(不知道售楼处的人是怎么解释的,是他们太聪明了,还是你们太业余了?我怎么就遇到不到你们这样的“好”客户呢?

最后,这个问题也许是销售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认为九月末就可以交房,而后来工期问题推迟都十月末了,否则,他们完全可以直接告诉你十月末,前后不过三十天,又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期限。何必多出这么多是非呢?而当他们发现九月末无法交房,这个时候,再让客户过来重新签合同,也是很麻烦的事情,如果他们的合同也是要扣印的,那么的确很麻烦,索性就在交房日期上面做点手脚吧。

按此来说,三本合同必须一致,不知道你的贷款是什么时候办理的。如果在五月办理完毕,证明这个日期应该在五月之前就更改了。而售楼处没有通知你的确是他们工作失职。他们私自改合同本身就是不对的。 所以你可以据理力争。

所以,既然他们改合同在线,你就要按照九月末交房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起码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真无奈你们这些单纯的消费者!

回答3:

找开发商的管理部门或政府信访部门,要求调取房管局及银行的合同,或要求复印开发商手里的那份合同,入住后再解决。

回答4:

房管局可以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