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协议的具体内容,单纯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是需要赔偿培训费的,不过目前很多单位也出现了员工一离职,连工资扣都不够培训赔偿款,后面又难以找到人,再者加上起诉程序太繁琐,所以一般也是不了了之。
既然公司肯花钱给你做培训,证明公司还是重视你的,我们在职场上若是因为一些诱惑而将原单位就抛弃,其实后面的东家从内心上来说是不会尊重你的,因为他会觉得以后有更大的诱惑出现时,你同样会选择离开。倘若不是情非得已,建议还是做到服务期满,要相信一句话:天下乌鸦一般黑。在一个单位久了就会只看到问题而难以发现优点,而几乎所有的单位都存在缺点,若我们能适应企业的一些问题,并解决了这些问题,那么这其实就是最好的。
若真想走,没有半点留下来的理由,那么把钱补上,人生路漫长,不亏欠谁才能活得更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