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死亡的人还有继承权吗

2025-04-03 0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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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回答2:

没,但需注意,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而在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此外,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回答3:

已经死亡可分两种情况,

  1. 先于或者被继承人死亡,则当然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他的子女可以根据代位继承,取得遗产。

  2. 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此情况应认定为,死亡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的,则他应取得遗产,但是最终他所取得的遗产最终都会通过顺位继承,将遗产又通过继承方式分配给死亡人的继承人。

回答4:

已经死亡的人本人丧失了继承权,但其子女有代位继承权。比如,对父母的遗产,儿子死了,儿子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父亲的哪份遗产。

回答5:

没,你具体讲下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