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司制还是合伙人制的评估企业。风险有很多,特别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最为常见。你如果不在该机构实际工作或是成为表见层面的股东,如果是普通合伙制的评估企业,最大的风险就是你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莫名其妙的为该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且是无限连带,责任无止境。自打去年底资产评估法落地,对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做了立法层面的认定,所以建议你慎重考虑。(纯手打建议,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