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和税法的计提坏账准备的区别是计提的比例有时会不同。假设税法规定的计提比例是3%,而会计规定的5%,虽然你按照会计5%的比例提取了坏账准备,但在计算纳税时,它们相差的2%必须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所谓的纳税调整。
例如:期末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会计利润)10万
会计和税法所规定的计提坏账准备的差额是2万
那么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2万(这只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使用,会计帐务不作任何处理的)
希望我说清楚了
现行税法中除金融保险业外,不准税前计提坏账准备;而会计制度按照稳健性原则规定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纳税调整时,需将当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额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整,会计仅调整增加的企业所得税,不必调整其他账务,即所谓的调表不调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