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于两者涉及的当事人的情况,以及案件程序上的问题所作的区别对待,这跟是由国内的仲裁机构与国外的仲裁机构是没有关系的,跟权威与否也没关系。比如,国内所有的文件都是中文的,而涉外的有些文件可能是外文的,国内的仲裁双方都在国内有住所,但涉外的就不一定了,此外,面对涉外的可能会涉及到国际公约的问题。
是案件的区别而不是仲裁机构的区别。
当然,对于国内仲裁机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专业人士心目中的地位并不是其他国内仲裁机构能够取代的,就象北京二中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方面、福州中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方面,还是有权威和非权威一说的。
应该是仲裁机构的区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