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轻伤一级鉴定是公安机关针对受害人的伤势所做的一种人身损害程度的鉴定,由法医鉴定机构进行,是公安机关判定肇事人是否应被追究刑事犯罪的重要参考依据,其鉴定的标准不同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不能作为评判受害人是否有权主张残疾赔偿金的依据。
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应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该机构作出的伤残等级的鉴定才是确定受害人是否有权要求残疾赔偿金的核心依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