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免税资格的企业,多久可以放弃免税资格?我们认定为

2025-04-17 10:18:1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应该是政策误读
可以随时放弃的
但是重新申请有36个月的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回答2:

拿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到国税领外销发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