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已经有100年的历史,解放后,我国已经多次就土地改革作出规定,何况你家还有民国时期的地契?难道这地契还没有被确认?再说,村里卖的不是空白的地皮,而是老宅的宅基地,村里未和你们协商,就把你家的宅基地卖了?而且这桩买卖还被土地局确认?建议你找一找你们呢、那里历年的土地政策,,尤其是宅基地政策,应该能维护住自己的权益。 在这件事情中,村委会有重大责任。我国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如果卖了,不再补给。找村委会,应该能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