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传票应该指的是公安机关的传唤证吧~~~~
这个没人说你触犯你所说的“刑事法”,公安机关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任何嫌疑人下传唤证,哪怕是治安行政案件~~
如果要是在查证结束后真的排除了你的嫌疑,那么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公安机关传唤可以有三种方式,一是口头传唤,就是口头通知让你去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取证;第二种就是下传唤证,你见证之后就要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取证;第三种就是你所说的“不去”,如果公安机关传唤你未果,那么可以进行强制传唤,也就是说,绑也得把你绑去~~~
所以我说哥们,如果你真没事的话,还是去一趟吧,最起码证明自己清白啊~~~
身正不怕影斜,光明磊落怕什么,或许就是要你作证之类的而已
叫你去,还是要去的。不然,警察会上门传唤你,很有可能用足法定的讯问时间12小时,甚至24小时。
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的义务,所以,你得去
如果不去,公安局就可以对你使用据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