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寄:清代军机处代皇帝直接传达命令给地方高级官员,用军机处印封,上书军机大臣字寄某官开拆,或传谕某官开拆,称为廷寄
《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共计23条,由“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构成。
六法全书: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体系,通常的分类包括两种,一种分为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法院组织法,一种分为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法。
一准乎礼:纪昀对唐律的立法评价,“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指唐律的立法完全依照传统“礼”的观念制定,是儒家价值观念的完整体现。
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是陕甘宁边区陇东专区专员兼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在边区法律范围内,以其巡回审判的实践开创了一种灵活实用的审判方式,这种方式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并被推广到其他各抗日边区。
自理词讼:是清朝审判上的一种制度。州县官对可自行审结的笞杖以下案件,一般为户婚、钱债、田土、继承及轻微的刑事犯罪案,无须具引律例条文,可参酌天理、人情、国法作出判决,但案卷应登入“循环簿”,由知府及分巡道定期核查。
权能分治:孙中山宪政思想,将国家政治权利分为政权与治权,其中主权由人民行使,分为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治权由政府享有,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和考试权,分别由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监察院和考试院五个机关来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