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中专利是否全部放

2025-04-17 11: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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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需要全部放进去,只要足够数就行。(1个发明或6个实用新型)

  高企申报中对知识产权的要求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实行打分制,其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首要指标,所占分值高达30分。一个发明专利或其它六个知识产权(比如六项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获得A档(即24—30分),而企业只有总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才算达标。可见,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对于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工作中是“一票否决”的,即使企业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较高的产品档次、甚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但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也没有机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类型
  在高企认定中,被承认并能计算得分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以上类型的知识产权均需在中国境内申请、登记才能在高企认定中被认可。
  (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方式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的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研发指申报企业通过申请、登记获得上述类型中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需到相应申请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权利转移的变更手续。即
  专利:办理专利权变更,受理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办理专有权变更,受理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软件著作权:办理著作权变更,受理机构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中心);
  植物新品种:办理品种权变更,受理机构为农业部 、林业部( 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企业在零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其他个人的情况下,则需要通过获得五年以上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并且取得备案证明。这种方式同样可以按数量计算得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

回答2:

申报高企时,知识产权被分为Ⅰ类知识产权和Ⅱ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且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大部分企业知识产权以专利和软著为体现,如果相关知识产权不够,是需要提前做好准备进行申请的。当然也可以直接通过转让获得相关知识产权。

  1、搞清知识产权的范畴,明白Ⅰ类知识产权和Ⅱ类知识产权的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与Ⅰ类知识产权来说,Ⅱ类知识产权的含金量小,所以落实到评分机制上就是得分少,且只能使用一次。

2、搞清高企认定对知识产权的时间限制条件
企业所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申报当年的的近三年获得的,如:2017年申报高企的话,必须是14, 15, 16这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

3、搞清高企对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有明确的要求,必须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4、注意高企认定中对知识产权的其他要求
a 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必须是企业自身。有些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是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这种情况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授权给企业本身,才有效。
b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需要跟企业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是企业的核心收入来源。
c 知识产权授权书必须是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都不符合条件。
d 知识产权的数量。根据工作指引规定,发明专利数量是一个,其他的都需要6个以上。
e 加分项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