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的理解:
具体来说,涉密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诚实可靠,品行端正;
(4) 具有涉密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任用、聘用为涉密人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4) 曾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的。
可以查看一下“涉密人员管理手册”,里面写的很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