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结果下来以后申请人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还要交什么费用吗?

2025-04-02 2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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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需要,经过改革后,目前实行先执行后收费,且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回答2:

没什么费用,只有一个执行费,不过这个实际上也是应该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但是法院视情况可能会要求你先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