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矿山安全员不属于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的工种。对于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国家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依据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86〕建材人劳字841号)的规定,水泥行业矿上安全员,并不直接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害作业,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
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
〔86〕建材人劳字841号
附件:建筑材料和非金属矿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答:水泥行业矿山安全员不属于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
水泥行业的特殊工种有:
吊车工、下料口捅料工、烘干机工、回转窑、托轮工、熟料冷却机工、熟料输送工、修窑瓦工、煤磨工、水泥磨工、水泥磨选粉机工、水泥装包工、水泥装运工、人力装运工、人力配料工、立窑卸料工、立窑成球工、原料磨工等二十几个工种。
水泥行业矿山安全员不属于特殊工种。
理由: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水泥行业矿山安全员非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故不属于特殊工种。
不是,专业内
导弹研制
枪械研制
天文学
中子学
和机密有关的才是特殊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