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残疾军人并不讲矽肺、肺病、腹部伤、腿部伤等等的,只有因战、因公、因病三种。
对于健在的所有残疾军人大部分省市执行的民政部标准的抚恤金:
对于已经故世的残疾军人,依法由民政部门发给12个月已故世残疾军人生前的抚恤金,作为丧葬补贴。
对于已经故世的四级残疾军人,在家里供养的、其爱人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法领取故世者生前的抚恤金至终。
对于原评定就是矽肺的残疾军人,旧病复发故世的,经过医院证明和民政局优抚科认定后,依法作为因公牺牲烈属待遇,那么其家属就有享受烈属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