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对于通过“交管12123”、云南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微信平台等“互联网+”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和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各方均负有责任,且单方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或者被保险车辆均投保了商业险且单方损失在5000元以内、各方均负有责任的,保险公司各自与被保险人确定损失并进行理赔。
对于一方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由该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对事故各方车辆一并定损、理赔,实现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为群众处理好事故,减少当事人的往返奔波。
扩展资料:
电子保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级公安机关和保险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争先创优的责任担当,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先行先试、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公安交通管理和保险服务领域开创新的合作模式,创建新的合作格局。
2、推动建立“警保联动”机制,推行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的新模式;共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开展交通事故“空地一体化”救援合作;搭建重要节假日便民服务站;推广交通管理业务“一站式”服务。
3、创新事故调解制度,构筑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全方位创新社会管理,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体系,提升公安交管部门和保险机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及服务人民的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云南警方-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