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包括享受社保的权利,获取报酬的权利,享受休息的权利,平等就业的权利,自主选择就业的权利,享受劳动安全卫生的保护权利,享受技能培训的权利。下面三项权利最容易产生劳动争议。
1.获取报酬的权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应依法定制,任何单位不得定制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并强制劳动者进行签名。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按照规定进行了工作,用人单位就需要定时的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另外,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之后拿不到劳动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享受休息的权利。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 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如果单位不缴纳五险,可以向社保局进行投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分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都需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