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规定,高校有权制定本校有关学位工作的细则,但不能突破国家法规范畴。学生是否有过作弊行为和是否受过处分,并不是国家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的授予学位的条件,国家法规也未明确授权高校自行规定相关条件。因此,校方不授予学位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