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你的提问可以看出:你自己也明白这只是同居、而不是夫妻关系。
2、“后又分开怎么解决”:
(1)如果单纯是想解除同居关系:两人协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好像还不涉及到子女问题,那就只有财产分割、债务负担了)等问题后,各自走开就是。
(2)如果就以上问题协商不成:单纯就解除同居关系起诉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如果是涉及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财产分割为由起诉到法院,同时在诉讼请求中要求一并解除同居关系。
3、A男打了B女的事情:
(1)如果是夫妻,可能会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准予离婚、并涉及到家庭暴力的离婚时赔偿或男方过错少分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2)但既然你们只是同居关系,男方就只负责因打B女而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就没有赔偿的问题。但A男送B女去医院治疗的车费和其他医疗费,男方无权要回了:不管什么原因,即使是B女有错,男方动手打人,也应承担因打人而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因为女方的“非强逼男云参与危险工作”还没有构成对男方身体生命健康的威胁,男方不构成正当防卫行为,因此要对打人行为负责任。
4、你的问题:
(1)“怎么解决对A男有利”:到派出所后,向民警好好认错、态度要好,将B女“非强逼该男去参与危险工作。原因是工资好。B女以前最起码招过两个男的倒插门,结果都是把人家赶跑了”的情况说明,争取得到民警的理解,这样对你打人处罚会轻一些;
同时,尽量对B女态度好些,治疗和看望上要积极,毕竟曾经好过,毕竟在一起生活过,毕竟是你先动手打伤了她,现在对她好些换来她对你的宽容以争取民警对你的宽大处理,也对你有好处,否则的话,如果打成轻伤,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可能让你判刑坐牢;即使只是轻微伤,公安也可以对你进行治安处罚(行政拘留、罚款)的。
(2)“派出所解决的话,财礼有希望要回来吗”:派出所只管解决你打人的事,至彩礼的事,属于你和她之间的民事纠纷,派出所不会管、也无权管,但是,在派出所处理打人事件时,如果你和她都请求派出所主持调解,派出所也可以调解,只要你和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但如果你和她有一人不同意派出所调解、或是不接受派出所的调解意见,派出所就不会再管,彩礼的事,你想要回,只能到法院起诉她了。
5、彩礼是否能要回的问题:如果与她要回彩礼不成、派出所也不能调解的,你起诉到法院后,只要你有证据证明这钱是彩礼、而不是送给她的,就可以要回。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建议:
(1)在派出所表现良好的态度、积极为她治疗的情况下,尽快收集你曾经给她彩礼三千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索要彩礼。证据可以是她承认收了你三千彩礼的录音或书面材料、知情人的证言等。
(2)新买农用车和家电:如果有发票和证人证明是男方出资购买、且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可以主张为男方个人财产、要求全部归男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男方个人出资的,按男女出资比例分割或是平分。
(3)男方工资:已经用于两人共同生活消费的部分不能再要回,如果有证据证明共同生活期间全部是男方出资的消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一半;男方工资现在剩余的部分,可以要回。
1、如果在以夫妻名义生活期间,双方有共同购买一定的资产或者有其他的财产需要分割,那么需要和女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分割。
2、财礼是否能要回来,跟派出所解决双方的打架纠纷没有必然联系。派出所只是解决两个人打架的问题,对于其他纠纷不是派出所的义务。但是,如果在这期间双方对于财礼的问题达成协议,也是有效的。
3、对于财礼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讲这是一个赠与行为。应该说赠与的财产一经转移交付所有权就转移了,一般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要不回来的。
但是,在生活中有很多类似这样的情况,是属于地方的风俗习惯。结婚时男方给女方财礼,如果没有成功结婚,女方需要退还财礼,也是很多地方风俗习惯中一直采用的。
基于这样一个传统风俗习惯,有的人民法院在解决这样的纠纷时,也要考虑这些情况。而且本案中,财礼是基于双方结婚而出的,但是半年时间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可以视为这个财礼是附条件的赠与,而现在明显赠与行为所附加的条件并没有成立(没结成婚),那么这个赠与财产也可以要求返还。而双方毕竟以夫妻名义生活了半年,如果返还的话也可能是部分返还而不是全部返还。
至于到底是被认定为不返还财礼、返还财礼、还是部分返还财礼。这个要A和B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会根据相应的情况做出判决。
你有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解决对A男有利,二是能否要回彩礼。
第一,如何解决对A男有利这是个比较笼统的问题。首先这是非法同居关系,且属于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关系,因为新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这是其一。其二,因为双方争吵导致打人,只要是轻伤以下,派出所来了也关系不大,最多警告一下,这很正常,一般家庭里吵吵架而已嘛;但如果是轻伤以上即伤势比较重的话,就涉及到刑事责任了,公权力就会介入,不管当事人是否愿意,公检法机关都会介入,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等进行公诉。就你的案情介绍,应该不严重。其三,要想得到对A男有利的结果,到法院起诉是比较好的一种途径,而不是在派出所,派出所主要是负责调解相关纠纷及处置社会治安,我建议最好去法院处理才对A男更有利。
第二,彩礼能要回来。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A男与B女在法律上未办理结婚手续但在当地习俗中是结婚,所以可要求返还彩礼。新买的农用车及家电归A男所有,除生活花费外的剩余工资也就返还A男;600块医药费及半年来的生活花费不可要求返还。
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包括:1、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2、未领取结婚证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虽然未领取结婚证,但男女双方已经同居生活,如果严格按照婚姻法解释二中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