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没有下一句,只有上一句:“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释义:假如是命运的惩弄,那么还可以凭借自身的意志与行动去违抗,假如是自己招来的罪孽或灾祸是逃脱不了的。
出处:《尚书·太甲》
作者:先秦诸子
创作年代:周
原文: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翻译:太甲说:“假如是上天惩罚的灾祸那么还可以凭借一己之力违抗,假如是自己招来的罪孽就逃脱不了。”这句话就是这个道理啊。
造句:古话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她这就是自己把自己葬送了。
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乐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与言,则何亡国败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沦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出处:《孟子·公孙丑上》
作者:孟子
创作年代:春秋
释义:孟子说:“不仁义的人难道可以和他商议吗?他们对别人的危险心安理得,从别人的灾难中牟利,把导致家破国亡的事当作乐趣。不仁的人如果可以和他商议,那怎么会有国亡家破的事发生呢?
从前有首儿歌唱道:‘沧浪的水清呀,可以洗我的帽缨;沧浪的水浊呀,可以洗我的双脚。’
孔子听了说:‘弟子们听好了啊!水清就用来洗帽缨,水浊就用来洗双脚,这都是因为水自己造成的。’
所以,一个人总是先有自取其辱的行为,别人才侮辱他;一个家庭总是先有自取毁坏的因素,别人才毁坏它;一个国家总是先有自取讨伐的原因,别人才讨伐它。
《尚书·太甲》说:‘上天降下的灾害还可以逃避;自己造成的罪孽可就无处可逃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一、“自作孽,不可活”,下一句是“此之谓也”。
二、“自作孽,不可活”,出自《孟子·公孙丑上·第四章》。
三、《孟子·公孙丑上·第四章》原文
孟子曰:“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诗云:‘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此下民,或敢侮予!’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今国家 闲暇,及是时,般乐怠敖,是自求祸也。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四、《孟子·公孙丑上·第四章》译文
孟子说:“仁就获得尊荣,不仁就招来耻辱。如今有人厌恶耻辱却又安于不仁,这就像厌恶潮湿却又安于居住在低洼的地方一样。如果真的厌恶耻辱,就不如崇尚道德、尊重士人,让贤人在位做官,让能人在职办事。国家太平无事,趁这时候修明政教刑法,(这样,)即使大国也必然会怕它了。《诗经》上说:‘赶上天气没阴雨,取来桑皮拌上泥,窗洞门户细修葺。从今下边的人,有谁再敢把我欺?’孔子说:‘做这篇诗的人,真懂得道啊!能治理好他的国家,谁还敢欺侮他?’如果国家太平无事,趁这时候寻欢作乐,怠惰傲慢,这是自找灾祸啊。祸与福,没有不是自己找来的。《诗经》上说:‘永远配合天命,自己求来众多的幸福。’《太甲》说:‘上天降下灾祸,还有办法可躲;自己造下罪孽,那就别想再活。’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五、孟子(约前371年-前289年),姬姓,孟氏,名轲,字号不详(子舆、子居等字表皆出自伪书,或后人杜撰),战国时期邹国(今山东邹城市)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与孔子并称“孔孟”。
韩愈《原道》将孟子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元朝追封孟子为“亚圣公·树宸”,尊称为“亚圣”,《孟子》一书,属语录体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及其弟子共同编写完成,倡导“以仁为本”。代表作有《鱼我所欲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寡人之于国也》编入中学语文教科书中。
没有下一句,原话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或者参考《太甲》, 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没有下一句的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此句、分析结果是、天作孽、天:是指自然界、作孽:做动词理解为、不好的结果、犹可恕:理解为,可以理解、
自作孽不可活、理解为、自己、个人、做了错事、是不可饶恕的。
全句理解为:自然规律所造成的恶果、可以理解。而由个人造成的恶果、却是不可饶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