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应该说是非常非常难,首先,不能是嘴里说他虚假宣传,需要有足够的确凿的证据证明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这是最基本的,没这条可以说毫无胜算连受理的可能性都小(光一群业主嘴里说没用,必须是有效的书面的确凿的证据)。其次,必须是开发商恶意的故意为之,这个就非常难收集证据了,业主们都只看到明面上的事情,我也是业主,我也憎恶说到没做到,但是开发商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改变原有的规划和承诺,这种改变往往来自于各个部门以及当地政府,例如城市规划调整,交通规划调整,教育资源调整等等等等等等,我们在开发商面前是弱势群体,开发商在政府部门职能部门面前开发商是弱势群体,很多时候他们也没办法,他们也必须为适应改革开放建设的大局让路,虽然貌似道理可笑,但确实这样的理论比比皆是,市场的不成熟法律的不完善以及职能部门架构的专政制度造成的监管缺失还有国民素质有待提高,这一切的一切都造成影响,所以,想退房,真难,因为错不见得一定在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