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关闭劳者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合同》第四十四条 列情形劳合同终止: (四)用单位依宣告破产: (五)用单位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劳合同》第四十六条 列情形用单位应向劳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合同; 《劳合同》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者本单位工作限每满支付月工资标准向劳者支付六月满按计算;满六月向劳者支付半月工资经济补偿劳者月工资高于用单位所直辖市、设区市级民政府公布本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限高超十二本条所称月工资指劳者劳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月平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