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二手房不能够买卖

2025-04-08 08: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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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进行转让: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违章建筑的房屋。

3)所有权为共有,未取得其他所有人同意而转让的房屋。

4)鉴定为危楼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同意而出售的房屋。

8)依法被司法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9)已经出租给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

10)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11)存在超标未经处理的房改房。

回答2:

二手房买卖

回答3:


以下的二手房不能够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房屋



房产证(不动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证明,因此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的。故而购房者一定要搞清楚不动产证的问题才可购买。



2、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可以分两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就擅自建造房屋;二是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批准的文件就擅自建造房屋。购买此类房屋是没有任何法律权利保障的。



3、共有房屋



房屋所有权共有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不是一个人,例如夫妻共有房屋等。共有人其中之一要卖房子的,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使进行了交易,也是无效的。



4、鉴定为危楼的房屋



购房时一定要了解房屋的房龄、结构等其他情况,看看是否属于危楼,或者直接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房龄过大会影响贷款。



5、宅基地上建的房屋



农村土地不能用于非农业用途,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出售给非农村集体成员的,这在我国的法律上并不认可的。同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6、待拆迁的房屋



通常情况下,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户口是被冻结的。而且对于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的房屋,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是不予以办理过户登记这方面的手续。



7、正在租赁中的房屋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力。”因此,在房屋存在出租的情形下购买,也会有相应的法律风险。

回答4: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庭装修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