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未实施前,按照旧的标准中“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即大家通常说的“脑震荡”属于轻伤,也就是施暴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到底如何界定脑震荡一直是学界争议的焦点。确认是否为“脑震荡”,只能依据医院的诊断病历和被鉴定人的叙述判断,而没有客观的体征或医学辅助检查来支撑。有些被鉴定人会故意隐瞒真情或夸大伤情。而在新标准中“脑震荡”将不被认定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