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4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013号),设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其职能具体如下:
划出职能
1.不再管理原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局。
2.将原管理的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交由河北省信息产业厅管理。
3.将省直人民武装工作职能划给中共河北省委直属工作委员会。
划入职能
1.管理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原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省政府办公厅行政事务职能划归省政府办公厅管理。
转变职能
省政府办公厅一般不承担第一次协调工作,加强审核把关、督查落实、跟踪调研和信息反馈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