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社会一般来说都从法律上规定了爵位的不同名称。在中国的封建等级制度下,机会占有的多少取决于特权拥有量的多少。这种特权往往是先赋的,换一种说法就是“天赋的”、“先天的”,可以从辈分、性别和血缘出身来进行判定,后天的努力可以不予考虑。
人们一旦享有某种特权,就毫无疑问地占有一定的机会。在传统社会,不存在机会均等的情况,因为一些人可通过另一些人的荫庇从而获得不同于别人的地位和利益。从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大贵族大官僚本人不仅享有很多的特权,同时他们的子孙和其他亲属也享有很多特权。官位品级越高,那么获得特权就越多。传统社会中还存在男尊女卑的现象。男子在社会中享有比女子更多的特权,女子要听丈夫的指使。同时中国传统社会中年长者比年少者更有资历,一切事情年长者比年少者拥有更多的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