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征收拆迁,集体注销的新闻,但是现在通行的做法都是旧证不在注销颁发新证之后或者是,土地变更为国有之后,直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原证自动失效。认真回答,希望能够帮忙,谢谢!
一来随着近年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拆迁早已不在陌生;二来受到“要致富,就当拆迁户”口号的影响,一拆就是一个百万富翁啊;三来拆迁是ZF行为,作为村长,也是无法左右的呀。懂了么,懒羊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