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铁河乡什么时候拆迁,应当咨询当地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当地政府应当将拆迁时间、拆迁范围以及具体补偿方案公告公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