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快过期办理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本和照片。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2、申请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身份证快过期办理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居民户口簿》。
2. 申领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 《数码照相回执》。
4.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2. 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
3. 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时需要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亲自到场办理,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如果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申请人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数码照相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