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上的大小写不一致,由原开票人按大写金额改写小写,并加盖手章,这样的收据是有效的,因为把原收据由大写改小写是你们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从形式和内容上都是符合借款合同的构成要件.钱已转帐付讫,后也可以直接改小写加盖手章.这样也是合法的,因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借款的数字一定要大写,大写也只是为了以后双方修改上面的内容而已.你就放心吧!
你看看会计法,你们公司没有会计吗?
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可以直接改。但应当加盖公章。因为这种收据不同于个体商店的收据,它是以个人名义开具的,而以单位名义开具的,对其进行更改也必须用公章,不能用手章。
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