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拿到离婚证后关于孩子和财产问题可以在起诉吗?

2025-04-18 04:11:0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可以另行起诉;
  二、有关孩子抚养权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有关财产方面的离婚协议;
  1、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2:

1、第二套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管是不是使用的是婚前财产(这也不算是他的财产,因为第一套房子的产权证上写的是他老爸的名字)买的,所以他写你没有继承和分割的权力是错误的(若他只写房产归他那还真不好办了),所以你可以起诉并要求分割财产。
2、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你可以起诉,这个没有时间限制,在孩子18岁之前都没问题的。但是财产分割部分必须在两年内起诉,而且越快越好。

回答3:

有效,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4:

你好,你签的协议在没有证据证明是受胁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话应当是有效地,属于你们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个人认为,起诉要求分割胜诉的机会并不大。如果可以的话把协议的内容发给我看看。
另外,就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虽然双方对小孩的抚养费做出来协议,但不妨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该笔抚养费用不足以协助你抚养小孩至成人,那么你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另外支付抚养费用。当然,你要证明相关的抚养费用的使用是合理而且必须的,最好保留各种费用的凭证。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